温馨提示
为了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师生,请到财务处结算科缴费大厅办理以下业务的老师和同学们出示相关证件或者提供相关资料:
1、补缴学费,请同学们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
2、缴AB级、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请以班为单位做好统计表和钱一起交到缴费大厅。
3、申报国家职业技能的同学们请根据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科所发通知给出的工种和截止时间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各工
种所报人数,做好统计表和钱一起交到财务缴费大厅。
4、需要办理宿舍财产维修的同学们先到学生服务中心,后勤窗口登记,填好维修单后到财务缴费大厅,缴完费后将收据和维
修单一起交回学生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窗口。
5、需要领工资或者各项补助奖励的老师请出示身份证。
6、需要现金领取奖学金、助学金、退教材费、退住宿费的同学们,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请老师、同学们办理以上业务时积极配合,这样才能减轻相关财务工资人员的收费压力和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摩擦。
财务处结算科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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