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申报国家职业资格的通知
全院职工、广大学生:
现将我院2009年第二次申报国家职业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申报的专业(工种)与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为460元(含鉴定费、教材费等,不另收其它费用,下同)的专业(工种)有:(1)auto cad(中级)、photoshop (中级)、protel(中级)、3ds max(中级)、linux(中级);(2)服装设计cad(中级);(3)汽车维修工(中级);(4)数控车床工(中级)、数控铣床工(中级)、加工中心操作工(中级);(5)四级电子商务员;(6)四级物流员;(7)四级高级营销员;(8)四级物业管理员;(9)四级酒店管理员;(10)四级秘书;(1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和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均为中级(可分别参加这两个专业的培训与鉴定,获两个相应的证书,只缴纳540元,对本院学生才能有此优惠;只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培训与鉴定,获一个相应的证书,仍缴纳460元)。
2、收费标准为560元的专业(工种)有:
photoshop(高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物流师、助理物业管理师、助理营销师[本院学生须取得本专业(工种)的中级或四级职业技能资格证后,方能分别申报该职业技能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高级外贸跟单员、*高级涉外秘书。
3、收费标准为600元的专业(工种)的有:广告设计师(三级)、助理理财规划师、*助理商务英语翻译师、*助理旅游酒店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4、符合申报上述专业(工种)的非本院人员:申报上述1项的专业(工种)收费标准均为560元。申报上述2、3项的专业(工种)收费标准均为700元。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四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本学期的最后一次申报时间)。逾期申报者不能参加本学期的培训与鉴定。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缴费标准到学院财务处交款后,持收据和2 张大一寸黑白同底免冠近照(其中有*符号的项目备五张免冠二寸蓝底彩色近照)到继续教育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上述2、3项打有*符号的项目均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商务人员专业技能考评委员会发证。其余(含1项)均由上级劳动部门发证。
3、鉴定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的相同专业(工种)的培训与鉴定考试(补考)。凡打有*符号的项目可免费补考。没有*符号的项目须交补考费,四级或中级40元,三级60元。
4、各专业(工种)的培训与鉴定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希望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本院职工和广大学生抓紧申报,以便应对即将面临的实习和就业。详情请向继续教育中心咨询。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服务电话:周主任(6606)、邝老师(6863)、卢老师(636);外线:3619868、3617729 ;内线: 839、830。
惠州经济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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