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实现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预防与干预,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关注人群
1. 既往心理健康工作中已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
2. 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的学生(如家庭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社会事件的受影响者);
3. 面临各类困难处境的学生(如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情感挫折、受到处分或处罚等);
4. 罹患严重身心疾病、自觉痛苦或需长期治疗的学生;
5. 因性格、人际关系、严重环境适应障碍、家庭结构不完整、亲子关系不良等原因导致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
6. 曾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行为的学生;
7. 其他存在明显情绪困扰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情绪不稳定、易激惹、网络成瘾、严重孤僻、失眠等),尤其上述多种情况并存者,应列为重点排查与干预对象。
四、排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自查,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排查工作。构建“学生—班级—学院”三级心理健康排查体系,倡导“每位学生均为自身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主动报告心理问题并积极寻求帮助。充分发挥心理健康类社团、学院心理辅导站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长等朋辈力量,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与汇报,建立动态心理监测机制。班级导师与辅导员须细致开展心理健康摸排谈话,规范记录排查过程,确保全面、耐心、细致。
(二)信息报送。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与初步甄别,并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汇总表》及部分个体排查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赖秀红老师处,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
(三)重点关注学生帮扶。对排查确定的重点学生,应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机制,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服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或危机倾向的学生,须指定专人重点关注,并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学生家长,协同开展心理咨询或转介服务。
(四)全面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须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及早、细致、全面且落到实处,实现对心理异常学生的早发现、早干预与早治疗。
(二)完善机制,及时反馈。应健全“校级—院级—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宿舍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学院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信息快速响应机制的作用,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及行为动态。
(三)严格排查,注重方法。各学院在推进工作中应深入学生群体,同时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格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自尊心。
学生处
2026年3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实现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预防与干预,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关注人群
1. 既往心理健康工作中已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
2. 遭遇重大生活突发事件的学生(如家庭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社会事件的受影响者);
3. 面临各类困难处境的学生(如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情感挫折、受到处分或处罚等);
4. 罹患严重身心疾病、自觉痛苦或需长期治疗的学生;
5. 因性格、人际关系、严重环境适应障碍、家庭结构不完整、亲子关系不良等原因导致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
6. 曾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行为的学生;
7. 其他存在明显情绪困扰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情绪不稳定、易激惹、网络成瘾、严重孤僻、失眠等),尤其上述多种情况并存者,应列为重点排查与干预对象。
四、排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自查,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排查工作。构建“学生—班级—学院”三级心理健康排查体系,倡导“每位学生均为自身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主动报告心理问题并积极寻求帮助。充分发挥心理健康类社团、学院心理辅导站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长等朋辈力量,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与汇报,建立动态心理监测机制。班级导师与辅导员须细致开展心理健康摸排谈话,规范记录排查过程,确保全面、耐心、细致。
(二)信息报送。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与初步甄别,并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汇总表》及部分个体排查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赖秀红老师处,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
(三)重点关注学生帮扶。对排查确定的重点学生,应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机制,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服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或危机倾向的学生,须指定专人重点关注,并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学生家长,协同开展心理咨询或转介服务。
(四)全面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须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及早、细致、全面且落到实处,实现对心理异常学生的早发现、早干预与早治疗。
(二)完善机制,及时反馈。应健全“校级—院级—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宿舍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学院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信息快速响应机制的作用,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业、生活及行为动态。
(三)严格排查,注重方法。各学院在推进工作中应深入学生群体,同时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格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自尊心。
学生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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