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籍学历信息平台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现需补录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父母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全校所有注册学籍的2017、2018级在校学生。
  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但是教学单位务必落实到每一名学生。
 
  二、补录内容说明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做好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将父母信息填写在《学生父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于2019年3月9日前由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苏世民,手机号码:13790788581,办公电话:0752-3256858,邮箱:77467114@qq.com。
 

补录父母信息流程:
扫描右方二维码——学生本人填写父母信息——提交即可。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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