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结合下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初探
作者:工商管理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1-05

 摘 要: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和重要实施途径,也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在高职教育进行工学结合的研究和实践中,关于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的研究和实践较少。本文从税法课程在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的地位出发,分析了目前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工学结合下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和具体对策,以期推进和完善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工作。

关键词:工学结合 会计电算化 税法课程 教学改革
伴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日益深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也由传统封闭的学校教育转向现代开放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已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但是,要实现这一培养模式,课程改革是关键。正如姜大源先生所说,想实现工学结合,而又不对课程进行改革,那么只能是镜花水月。因此,作为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并以培养职业教育所需要的实用型、复合型财会人才为最终目标的税法课程,也应探索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教学改革道路。
一、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地位
《税法》是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是一门以操作为主的理论与实务一体化的课程,在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的考试中税法内容作为财经法规、经济法中的所占比重逐年提高,税法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权威考试的必考课程。
二、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从目标定位看,过于笼统
目前,我国有一半左右的高职院校开设了会计电算化专业,一般都将税法课程作为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着培养高技能会计专业人才的重大责任。在这些高职院校中,税法课程目标都为培养能够正确贯彻国家税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技能财会人才。而应具备怎样的职业能力人才较少提及。
﹙二﹚从教学团队看,经验缺乏
能否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实现工学结合,关键在于税法课程教师素质的高低。就目前来看,税法课程师资队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知识更新慢。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有极强的政策性、时效性,税法内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作为税法必备的会计、经济法等知识也在不断修订而发生变化。教师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税法教学的需要,但一些高职院校由于经费困扰,忽视教师外出培训,即使教师努力学习,还是难以跟上学科发展的步伐。二是实践经验贫瘠。现在很多高职院校的税法课程教师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从书本到书本,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教学中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三﹚从教学方法看,过于单一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传统的教学基本都是教师为“主演”,固定的授课地点,固定的教材,采用“满堂灌”、“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对税法制度、法规讲得多,实际操作训练少。
﹙四﹚从教学内容看,过于空洞
一是重理论而轻实践,每周有限的几个课时只够用于讲授专业理论知识, 如果教师想安排一些集体讨论、技能训练的内容,就很可能会影响整个教学计划的按时完成;二是专业教师只重视讲解税法自身的规定,而忽视税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与衔接,对整个办税流程、纳税申报未作全面展示,使税法课程教学变得简单和空洞,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受到了压制。
﹙五﹚从教学手段看,过于落后
长期以来,税法课程的教学手段大都遵循着传统模式,即粉笔+黑板+教案+教材+嘴巴的落后教学手段。同时作为实践教学重要途径和手段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相对落后。有些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根本没有税法相关的模拟实验室甚至连会计电算化最基本的手工会计模拟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都没有,这也与每年不断攀升的会计电算化招生规模严重不符。
﹙六﹚从教学效果看,不甚理想
从现有的教学效果来看,学生们能够基本了解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构成体系,掌握主要税种的基本计算缴纳办法。但是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毕业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后普遍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即税收综合运用能力不强,实际操作能力较弱,在工作中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往往束手无策,不能学以致用,甚至有些学生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毕业之前无奈的花1000多元去会计实账实操培训中心进行培训。
三、工学结合下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对策
工学结合下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主体,以职业或岗位所需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为导向。同时在教学内容安排上还要融入会计职业资格培训内容,兼顾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一﹚细化税法课程培养目标,课程直接对应办税员岗位
税法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培养学生从事为企业报税、办税的能力,适应企业财会部门办税员业务岗位或代理此项业务的事务所税务代理岗位办税业务的需要,课程直接对应企业财会部门的办税员业务岗位。
﹙二﹚构筑理论与实践并举的教学团队,建立“双师”素质结构队伍
要满足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可以采取培养、引进与聘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 双师”素质结构教师队伍。
多渠道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同时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业务素质。为此学院可制定了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有关制度,规定必须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同时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提高学生的办税职业技能。
﹙三﹚继承传统教学方法,积极尝试多种教学方法
为适应工学结合教学改革,在继承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税法课程是一门与办税员业务岗位直接对应的课程,办税员的业务操作过程具有较好的可模拟性和可移植性的工作特点,我们可以积极尝试项目工作组法,如按照目前学生在工作中较容易涉及的税种设置增值税纳税申报、消费税纳税申报等;情景式教学法,如设计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开具和使用、防伪认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不同的典型情境;仿真性教学法,如充分运用各种教学仿真实物工具,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会计和税务资料,进行仿真教学的演示;案例引导分析法,如用于办税业务指引的实用案例、违法处理的警示案例等等;现场教学法,如组织学生到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企业进行现场教学,请行业专家开办讲座。
﹙四﹚以职业能力为依据作为教学内容,以企业办税业务岗位处理业务的工作顺序来组织教学过程
税法课程的设计应以完成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作为导向,将办税岗位的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在各个教学项目中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种不同税收法规中的内容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同时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应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税收理论都是体现在各个税种的法律规范中的,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先讲理论后讲实践,学生由于没有感性认识,很难深入理解这些理论。如果将实践技能全部学完再讲理论,则学生在做实践项目时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相关理论教学的内容嵌入各个相关工作项目中,穿插到的企业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样我们也兼顾了学生考证、职业发展的需要。
﹙五﹚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教学资源支持
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主要采用粉笔+黑板+教案+教科书+嘴巴的手段,对于税法课程来说,运用多媒体、实训室、网络课程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尤为重要。其一,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鼠标的电击取代粉笔的研磨,教学信息量大,能有效弥补税法课时不足的现状。其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有文本、图形、图表、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有利于增强税法教学的直观性、可视性、趣味性,能使税法条理呈现为直观的税收收缴过程、税法案件审理过程、纳税申报等实际工作场景,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积极性的同时也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教学资源支持。
﹙六﹚满足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学结合实践教学要求,建立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
长期以来,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主要采取“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在这一教学模式下,存在明显的理论教学有余,而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不合理现象,由于实践环节的薄弱,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往往都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和重新学习的过程这与工学结合“零适应期”和“零距离”的教学要求及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极不适应。所以为了满足会计专业工学结合实践教学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校内实践教学条件主要包括:会计手工模拟试验室、会计电算化模拟试验室、erp沙盘模拟实验室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开发建设税务申报实验室,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办税能力。校外实践教学条件主要是建立能够满足会计实践教学的实训基地。会计类专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企业财务部门分工明确,一般不缺人手,而且其业务保密性较高,所以,对接受学生工学结合并不积极,即使接受了,一般每个单位也就1~2人。因此,对于会计类专业,由学校联系近百家企业实施工学结合可行性不大,在积极开拓校外实训基础的同时,重点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实现会计专业的工学结合。具体实施方案一,学校提供实训办公场地,联系实际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公司进驻学校设点办公,专业教师与记账公司职员共同指导会计专业学生进行顶岗操作。首先,由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企业(最好是一般纳税人),第一个月由教师指导学生了解掌握整个会计操作过程,然后指导学生观看该企业以往凭证、账簿、报表等,第二个月开始由学生独立完成该企业凭证、账簿、报表和报税的过程,整个过程由指导教师负责把关。由于代理记账公司一般代理的企业数量较多,可以满足较多学生的实习实训。学生可以不出校门就真刀真枪地进行实务操作,解决了会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难的问题。学校免费提供办公实训场地,替代理记账公司省下了拓展市场所需的办公用房租金,若能再支付一定的课时费,就有足够的吸引力引进代理记账公司,使该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王珏、李晓红.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5:149-150
[2] 李德春.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改革思考[j].禾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9(28).5:238-239
[3] 牛瑞新.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 [j].广西轻工业,2009(9)9:166-167
注:此论文在已我院学报发表

 

 

 

点击数: 收藏本页

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邮编:516057 电话:0752-3619806、3619808、3619121、3256789 粤ICP备14003975号-7    备案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