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宏锋实业有限公司姚梅发先生
作者:郑泰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4-09

  姚梅发先生,惠州惠城区水口镇姚村人,惠州市宏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先生自幼家贫,1973年就读高中时,因父亲病逝而辍学,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20多年间,姚先生先后在家种地务农、做过最艰苦的建筑地盘小工、从事过日夜不分的运输工作等。姚先生靠着勤奋、努力、节俭、实干,支撑起父亲早逝、弟妹幼小、生活极其困难的家,逐步积累了一定的家业。1995年,姚先生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创办了惠州市宏锋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姚先生经营的宏锋实业公司,靠着诚信和质量,赢得客户的信赖,逐步做强做大,公司历年被评为“先进私营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在艰辛创业的同时,姚先生不忘回报社会,热心支持惠州的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如为惠阳水口敬老院、姚村老人俱乐部、惠州大学、惠州市一中、惠阳市一中、水口中学、河南岸中学、南坛小学、马安小学、姚村小学等捐款,支持惠城区社会治安基金会及水口、马安、河南岸、南坛等辖区派出所建设,为华中水灾、四川汶川地震捐款,资助贫困生就学等,共捐赠款达200多万元。  

  姚先生情系教育事业。2000年3月,投资1.5亿元,在惠城区马安镇(原属惠阳市管辖)新乐管理区建设总占地面积达260亩、建筑面积达10万平米的“广东惠阳高级中学高中部”校区,并出任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董事长。广东惠阳高级中学高中部校区办学事业蒸蒸日上,2004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现在,该校正向着“国家示范高中”的目标迈进。  

  姚先生致力于教育事业发展,造福于东江子弟的壮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姚梅发先生的事迹作了报道。2002年9月姚梅发先生被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3年3月姚梅发先生当选为惠阳市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惠州市九届人大代表,2003年8月姚梅发先生荣获惠阳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惠阳区投资贡献奖”。 

  目前,姚先生又注巨资兴建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校区占地面积3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新校区比现有校区建筑面积扩大1倍多,一个崭新的、标准化高等学府校区将矗立在惠州马安的土地上。新校区的建成,我院在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上将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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